偶氮甲酰胺的安全标准

偶氮甲酰胺是一种危险的化学物质,因此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以下是一些与偶氮甲酰胺相关的安全标准:

1.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OSHA规定了对偶氮甲酰胺的接触限值,即每日允许暴露量(PEL)为0.02毫克/立方米。

2. 美国环保局(EPA):EPA将偶氮甲酰胺列为有毒物质,限制其在饮用水中的浓度不得超过0.00002毫克/升。

3.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IARC将偶氮甲酰胺列为2A类致癌物,即对人类有可能致癌的物质。

4.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ECHA对偶氮甲酰胺进行了严格评估,并制定了相关规定,包括禁止或限制其在某些消费品中的使用等。

除此之外,对于偶氮甲酰胺的生产、使用、储存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还有一系列的国家和地区标准和规范,如中国GB/T 28214-2012《偶氮甲酰胺》标准等,这些标准和规范旨在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防止化学物质对生命健康和环境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