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安全标准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一种化学物质,需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才能用于工业和消费品应用。以下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一些安全标准:

1. 环境安全标准:根据环保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规定,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排放标准为0.1mg/L。

2. 化妆品安全标准:根据欧盟化妆品指令(EC)No.1223/2009规定,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最大使用浓度为2%。

3. 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可用于米面制品、罐头、饮料、蛋白质饮料、调味品等食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1.0g/kg。

4. 劳动安全标准: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Z 2.1-2010《职业卫生国家标准化基础工作环境部分:通风与空气洁净度》规定,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允许浓度为10mg/m3。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应用场合和国家的安全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使用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当地法规的安全标准。同时,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措施,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