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提取物的有效成分国家标准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大麻提取物中有效成分的国家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国家或地区的标准:
1. 美国:根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工业大麻生产规则》(USDA Interim Final Rule),大麻提取物中THC的含量应不超过0.3%。
2. 加拿大:根据加拿大卫生部发布的《大麻产品法规》(Cannabis Regulations),大麻提取物中THC的含量应不超过30毫克/克。
3. 欧洲联盟:根据欧洲联盟委员会发布的《新食品法规》(Novel Food Regulation),大麻提取物中THC的含量应不超过0.2%。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法规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而调整,使用大麻提取物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